1月18日,克拉玛依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命名202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的决定》,授予克拉玛依市富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“克拉玛依区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近年来,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、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,以不断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内容,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大事来抓,团结带领公司员工立足岗位、履职尽责、积极作为,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开展扶贫帮困、文明引导、义务劳动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弘扬互助友爱精神,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,需要持续抓、抓长效。此次“区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的获得,既是对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,同时也预示着是新起点和新期望。下一步,公司将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、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,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,将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推向深入,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、强大精神动力、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氛围,号召全体员工坚定理想信念,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补足精神之钙、把稳思想之舵,以新时代新风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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